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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发布时间:2015-12-15    郑州社保代理、公积金代办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据介绍,《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年检和换证制度。缴费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另外,《社会保险登记证》一般使用期为五年,使用期满缴费单位应当按规定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须知

年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2.《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5.上年度劳动年审合格证副本及复印件。

如以上资料不全,必须提供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予通过年检:

1.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的。

2.参保险种不全或参保人数与实际用工人数不符的。

3.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办理有关手续拖欠社会保险费的。

4.上年度未通过劳动年审的。

以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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