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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及个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公积金等业务的参保,续保、停保、转移,外地社保和公积金的转入,工伤申报,生育津贴领取,失业金领取,死亡津贴领取,代发工资,社会保障卡和公积金的办理及发放,政策咨询等业务。

解决忘带家人医保卡的困扰,河南医疗保障局推出医保亲情账户功能,先在支付宝搜医保亲情账户。赶快为家里老人、孩子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吧!

异地如何办理就医备案?备案后在哪里就医?如何就医?如果你属于以下人群,请一定收藏备用:长期异地居住的随迁老人;出省打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常出差的人;有临时外出就医需求的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时,按照“认房不认贷”原则认定家庭住房套数,住房套数按照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现有成套住房认定。

据了解,为实现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新业务模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研究,最终通过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实现了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

9月1日起,《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新政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让更多家庭“想生、敢生、愿生”。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全省统一为: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请及时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待遇享受。确需延期的,相关地市级医保部门会同税务等部门将会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前提前发布通知或通告。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

为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购房时一定要将购房款(包括定金、保证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全部存入官方确定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您可以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也可以选择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通过认证即可完成申请。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从群众办事角度精简办理要件、压缩办理时限、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即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亮码可办”上线试运行。

自2023年8月7日起,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住房时,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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